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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狮就“鲁剑”行动发严正声明和郑重承诺

http://www.dsblog.net 2006-05-17 11:21:00

    5月9日,公安部公布了于去年5月集中开展的以侦破传销网络犯罪案件为主的“鲁剑”专项行动共打掉1147个传销团伙的战果。“鲁剑”出鞘,力斩传销!此举不但维护了法律尊严,净化了市场环境,更为那些曾经身受非法传销行为侵害和困扰的企业(品牌)讨回了公道、挽回了名誉。天津天狮集团有限公司在此特为公安部严打传销的硕果表示热烈地祝贺,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组建于1995年的天狮集团是一家以生物高新技术为根本,以生产、销售保健产品为主业,以“健康人类、服务社会”为理念,兼顾金融、教育、文化、物流等多项产业的跨国大型企业。2004年,由全球著名品牌价值评估机构——世界品牌实验室和被誉为“经济联合国”的世界经济论坛共同发布的《中国500个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天狮集团被评为中国品牌价值的百强企业。
    
    正当企业利用以诚信和质量打造的品牌蓬勃发展之时,2004年,我公司在市场调查中发现,有些不法分子或盗用“天狮”商标,销售诸如红玫瑰护肤系列真情礼盒、美丽佳人、艾博美娜、梦姿、碧肤罗尼系列化妆品等假冒伪劣产品;或盗用天狮集团名义,利用天狮的产品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欺骗消费者。这些唯利是图,寡廉鲜耻的不法商贩利用非法手段获取我公司的相关资料对受骗者进行“洗脑”,不但对我公司的信誉和品牌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同时也给我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在此期间,我公司多次请求并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对上述侵权及违法的行为和个人予以严厉打击。河南、山西、山东、江苏、河北、天津、江西等省、市的公安、工商部门本着对社会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百姓负责的精神,严厉打击了盗用天狮集团名义或假借天狮产品进行非法传销的行为和个人——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其中,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2005年7月破获的不法之徒罗国文盗用天狮集团名义、利用“美丽佳人”化妆品假冒天狮产品进行传销一案就是诸多打传战役的经典战例之一。在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一份有关案件查处的报告中记载:“我们东昌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近期侦查的传销案中,并未发现“天狮”牌系列产品,只是查处出非法传销人员以“天狮”系列产品的名义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天狮集团真诚地感谢那些为维护我公司声誉、配合我公司进行打假、维权行动的所有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朋友。我们一定加倍努力地发展天狮的事业,进一步履行天狮企业公民的义务,更好地完成“天狮”这一民族品牌的历史使命,并以此回报社会,感谢政府。我们坚信,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国家职能部门执法力度的进一步加强,我们会有一个更加规范的市场经营环境。
    
    天狮集团郑重承诺:我公司一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从事经营活动,恪守经营理念和职业道德。并郑重告诫那些打着我公司旗号进行非法传销的组织和个人: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必须立即停止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我公司权益和声誉的非法行为。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监督、举报以天狮名义进行非法传销的行为及个人,我公司将积极配合全国各地政府职能部门对非法传销活动予以打击,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及市场经济秩序。
来源:天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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