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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捐善款不兑现 自称是天年重庆公司经理

http://www.dsblog.net 2006-06-16 09:52:15

    一位自称“爱心人士”的商人到慈善总会表示要献爱心,并举行了捐赠仪式。可是,一年半过去了,该“爱心人士”却不再现身,承诺捐赠的善款也没兑现。市慈善总会打了近百个电话,也没催来这笔捐款。
    
    昨日,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即日起,慈善总会将与捐赠方及受赠方分别签订合同,杜绝开“空头支票”,以维护我市慈善机构的公众形象。 
      
    欲捐3万助贫困生
      
    2004年12月,一位衣着光鲜的男子来到市慈善总会,表示要资助贫困山区儿童读书。该男子40岁左右,自称我市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慈善总会工作人员随即联系上了云阳县某中学初中一年级的40名贫困学生。 
    
    慈善总会工作人员回忆,捐赠仪式前,该男子几乎每天都要来慈善会,洽谈捐款事宜。当年12月,他以天年集团重庆公司的名义与慈善总会在市政协会议室举行了一次爱心助学启动仪式,捐赠牌上标明贫困慈善助学3万元人民币。 
    
    为催款打百个电话
      
    捐赠现场,爱心助学款没有兑现。事后,慈善总会多次给该男子打电话,他却以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或者他现在出差等原因进行推托。 
      
    市慈善总会项目部负责人回忆,为催善款,他们给该男子打了近百个电话。今年2月,工作人员按照其名片上提供的地址去找寻,发现连公司也不见了。 
      
    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市慈善总会自成立以来收到的第一张“空头支票”,影响了慈善机构的公众形象。 
      
    捐款要先签订合同
      
    为此,市慈善总会决定,以后慈善项目的捐赠方、受捐方必须与慈善总会分别签订合同,以杜绝“空头支票”现象发生。捐赠方填写认捐书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捐献爱心款,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合同签订后,市慈善总会将负责监督捐赠资金的使用。如发现挤占、挪用现象,或未按捐赠者意愿要求实施项目的,慈善总会有权终止剩余捐赠资金的拨付,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来源:重庆晨报 记者 任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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